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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
作者:霍尔德电子 更新日期:2025-07-04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兽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其中,两种样品中检出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镉是一种累积性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物,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影响免疫系统,甚至损害儿童较高的神经活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7)规定,新鲜蔬菜(叶类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类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镉的最高限量值(以Cd计)为0.05mg/kg,块根和块茎类蔬菜中镉的最高限量值为0.1mg/kg。辣椒和姜中镉检出值(以镉计)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生长过程中环境中镉的富集。
此外,3种样品中检测到的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贵州华联超市有限公司湄潭分公司销售的牛蛙(其他水产品)、湄潭县, 盛茂海鲜批发部销售的牛蛙(其他水产品)、贵州省家富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鸡(鸡)。
呋喃唑酮是一种广谱硝基呋喃类抗菌剂,能抑制革兰氏常见的阴性和阳性细菌,硝基呋喃类原型药物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并与蛋白质结合相当稳定,因此对其代谢产物的检测常被用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003010(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硝基呋喃为禁用药物,不能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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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两批不合格样品:在黔, 贵州省苗族,东南部丹寨县, 侗族自治州龙泉镇农贸市场销售的芹菜中发现的氧乐果残留量(经营者:冯荣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贵州超市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销售的白菜中啶虫脒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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